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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mistry World

 


中国允许科研人员拥有专利权


18 December 2007

China allows academics to own patents

 

中国修订了该国的“科技宪法”,允许科学家、研究所以及大学拥有由财政资助的在推进创新方面的研究专利。

 

中国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2月29日通过了修正的科技进步法,改变指导中国研究与创新的这部基本法。

 

高等教育机构与科研人员将首次可以拥有由财政资助研究而带来的知识产权,这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新的激励机制来将他们的发明创造剥离成为公司,或者特许他人来应用这些成果。

新的修订还提到,没有完成在科学上具有风险的科研项目科研人员不应受到处罚——只要他们的实验记录证明这些研究成功率是很低的。

 

另外,该修正法规定产业界应在创新中发挥主要作用。这为引进对中小型行业创新资助铺平了道路,并允许公司来实施财政资助的研发。

 

中国科学院政策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朱效民说,高度重视私有部门的作用可以帮助小公司在科学与技术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他说:“该法案还引进了诸多促进创新的可行方法——比如捐赠专利所有权。”

 

专利所有权规定的改变可能会惠及化学研究者。中科院化学研究所的一位不愿刊登姓名的科学家说:“在我们的研究中,新的测试与分析技术经常以副产品的形式涌现出来。”

 

他又说道,但是中国的大部分专利法的规定仍然以出资者应享有源于他们所资助的研究所得的专利权为根本原则。也许现在需要对其他法案进行修正。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段伟文说,该修正法需要辅以紧随其后的具体执行细则。比如,这次新的修正法在规定研究失败的情况时,需要配套法规加以区分“合理”的失败原因以及那些滥用资金的人找出的各种借口。

 

段伟文说,中国下一步应该改变评估公共资助研究质量的方式。取代那种只看重研究者在高影响因子杂志发表论文的数量,他相信应该有种同行评议的机制来让科学家们判断是否研究是真正有突破性意义的。

 

Hepeng 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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